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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医确有专长公示】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对我市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7日。
本次公示的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共计10人,名单详见附件。
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2、联系电话:XXX-XXXXXXX(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3、电子邮箱:[email@example。](#)
1、公示人员均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医领域具有较高造诣,能够独立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持有相应的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2、公示人员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中医临床、中医预防保健、中医康复、中医养生等方面。
3、公示人员所在机构均为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具备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和设施。
1、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按程序办理中医医师执业注册手续。
2、请广大市民关注公示信息,如有需要,可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
特此公示。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