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医专长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现对抚州市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专项公示。
1、各中医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各医疗机构的中医专科设置情况(如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等)
3、各医疗机构的中医诊疗科目(如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
4、各医疗机构的医师资质、执业证书等信息
5、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信息
6、各医疗机构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方式
7、其他相关信息
二、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公示方式:通过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拨打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2、访问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留言反馈;
3、关注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送私信。
六、请广大市民在参与公示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理性表达意见,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