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中医专长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医药服务管理,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中医专长医师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1、电话举报:XXX-XXXXX
2、电子邮件举报:xxxx@xxxxx。
3、现场举报: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处(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五、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确保公示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关注本次公示,共同维护中医药服务市场的秩序。
特此公告。
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