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公证书
兹证明: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
现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已通过中医专业考试,具备从事中医医疗工作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相关规定,该申请人已经通过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知识,并取得了师承资格证书,现申请成为执业中医师。
经审核,该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中医医疗工作的能力,本机构特此颁发中医师承公证书,以资凭证。
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在此期间,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医师职责,为患者提供专业的中医医疗服务,如有违反规定或不履行职责的情况,本证书将予以注销。
特此证明。
发证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填写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