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规定,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核、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定,现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本次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工作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XX年XX月XX日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共受理申报材料XX件,经过初步审查、现场考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共有XX名医师符合条件,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
被认定的中医专长医师将享有以下权益:一是在执业范围上,可独立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二是在职称评定上,可依据专业特长参与相应级别职称的评定;三是在薪酬待遇上,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四是在继续教育方面,将优先参加各类中医药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
请被认定的中医专长医师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并按规定时限到所在医疗机构备案,未获得认定的医师需重新申报,确保个人职业发展与行业发展同步推进。
特此公告。
附件:1。 中医专长医师名单(详细名单见附件)
2、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告
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