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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确有专长通告】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现就开展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评价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省从事中医临床实践满五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医医师,均可申请参加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评价。
二、考核评价工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等环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评价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请考生关注河北省中医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积极参与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评价工作,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健康。
五、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