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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医术专长通知】
尊敬的各位同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联合通知,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现就四川地区中医医术专长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1、选拔对象:在四川省内注册的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的医师。
2、基本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中医医术专长领域有较深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无不良记录。
3、优先条件:在中医医术专长领域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技能者,优先考虑。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医师需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
2、审核推荐:所在医疗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选拔条件后,将推荐至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
3、专家评审: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4、公示无异议: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5、颁发证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候选人将获得“四川省中医医术专长人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
1、参加培训:已获得“四川省中医医术专长人员”证书的医师需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定期培训,以提升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
2、考核评估:培训结束后,需通过考核评估,方可继续使用“四川省中医医术专长人员”证书。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申请人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拔资格。
3、本次选拔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