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确有专长”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确有专长”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水平,现就领取“确有专长”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照《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确有专长”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个人资料的整理和准备,确保所有申请人员均符合申报资格,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二、请各单位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启动“确有专长”证书的申报工作,对于已通过初审的人员,应尽快完成后续的审核、公示等程序,确保证书能够及时发放,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需重新准备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补正。
三、请各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证书的领取工作,逾期未领取的证书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发。
四、请各单位加强对“确有专长”证书申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申报工作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如遇特殊情况或疑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便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五、请各单位在领取证书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以备未来职称评定或其他相关事宜使用。
六、请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确保顺利完成“确有专长”证书的申领工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应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共同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特此通知。
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