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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关于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发放】
尊敬的患者及同仁们:
为深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16〕43号)精神,海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特制定并实施了《海南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办法》,现就有关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发放情况通知如下:
凡在海南省范围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且具有中医专业背景的个人,均可申请参加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中医药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掌握中医基本理论和诊疗技能,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4、在海南省内医疗机构中独立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满五年以上;
5、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6、无不良执业记录。
1、申请者需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中医理论知识测试、实践技能考核以及职业道德评价等。
4、根据评审结果,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确定中医专长医师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5、获得资格认定的中医专长医师将获得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可按规定开展中医诊疗服务。
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格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将定期公布中医专长医师名单及其执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请广大中医专长医师及相关人员关注海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待定),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和申请指南,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
海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