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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卫生局关于确有专长人员认定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南充市卫生局决定开展“确有专长”人员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确有专长”人员的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专业技术人员:
1、中医类别的医师;
2、中药师;
3、针灸推拿师;
4、护理专业人员;
5、其他具有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医疗卫生人员。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本职工作;
3、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4、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工作业绩等;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确有专长”证书。
1、“确有专长”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对“确有专长”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3、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于举报属实的情况将给予奖励。
如有疑问,请致电南充市卫生局咨询电话:XXX-XXXXXXX。
特此通知。
南充市卫生局
XXXX年XX月XX日